中公 发表于 2016-6-23 04:00:35

中公教育图书精准命中2015河北省考常识判断

2015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已于4月12日上午落下帷幕,随着众位考生在网上对考试内容的热议,中公教育再次命中重要考点的消息便不胫而走。选择中公,选择成公!中公教育将矢志不渝地潜心研发,做行业领头羊,为考生的成公梦想不懈努力!
以下是常识判断部分命中具体内容:
一、考点命中:行政复议机关
【考题】(本题目依据考生回忆还原,中公教育搜集整理,仅供参考)
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其管理的国有电缆厂出售,该厂的承包人张某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张某可以提请行政复议的机关是:
A.甲市人民政府
B.甲市新华区国资委
C.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D.甲市国资委
【中公答案】A。
【中公解析】我国《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的上级市甲市人民政府。故本题答案选A。
【命中内容链接】《2015版河北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P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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