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18:04:43

国考行测常识判断:常识判断-法律常识(3)

四、刑法
    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 加刑法规范。
    (―)基本原则
    (1)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通常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 律的特权。
    (3)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做到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
    (二)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三)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 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四)刑罚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惩罚犯罪的最严厉的强制方法。主要包括:(1)管制;
(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6)罚金;(7)剥夺政治权利•’ (8)没收财产;(9)驱逐出境。
    五、民法
    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产关系是指具
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与特定人身密切相联系且无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由
人格和身份所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 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民法上的表现。
    (―)代理
    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
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例如,甲委托乙代其购买某种物品,乙即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
该种物品的买卖合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直接由甲承受,这里,甲是被代理人(又称“本人”),乙是代理人,丙是第三人(又称“相对人”)^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
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
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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