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18:02:50

2016年国考行测法律常识:合同法相关基本知识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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