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18:02:37

2016年国考行测备考:刑法基本常识(14)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指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
犯罪未得逞:指犯罪行为没有具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有时是有结果的。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抑止犯罪意志的原因;抑止犯罪行为的原因;抑止犯罪结果的原因。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2、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手段不能犯未遂与迷信犯有本质的区别:手段不能犯是未遂,迷信犯不成立犯罪。
    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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