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公单位招聘拟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石露等1名同志(附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7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金湖路59-1号1610室,过期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17年7月14日—7月20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1610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21501、0771—550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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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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