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常见对策措施及适用情况分析
近年的国考笔试申论,对于专门的提出对策题的考察已经逐渐式微,但这并不代表“提出对策”这一能力的没落,恰恰相反,针对某种社会问题,站在政府角度,提出合理合情合法的措施建议,成为了公务员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能力要求。专门的提出对策题自然不必说,在其他题目里面,提出对策的能力一直都具有重要的地位。比如综合分析,其内在的逻辑要求是:提出观点,展开论证,总结观点。我们往往在最后一步总结观点的时候,针对问题提出一些宏观的对策措施。另外,在应用文写作中,类似倡议书、工作建议、工作意见、工作方案等常规性的公文,也涉及到对策措施,有些甚至将对策措施作为主要的内容。即使是以陈述现状,分析问题为主的调研报告,也会有一些针对问题的建议措施。最后,在文章写作中,也涉及到以对策的分论点作文的形式。因此,千万不要因为专门的提出对策题的考察频率降低就忽视对提出对策能力的学习。在实际提出对策的时候,大部分情况可以通过材料中呈现出来的问题、分析的来的原因,或者其他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来推导对策,这种情况下,提出对策的难度降低很多。但是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不能直接推导对策的情况。比如材料中直接呈现出问题的表现,如材料中直接说明当下的问题包括“企业排污严重,造成环境恶化,引发居民不满”。在这种情况下,由表面问题直接推导对策是不现实的,总不能推导出“不能排污”的对策。这个时候,一个常见的方法是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再针对原因提出对策,但是有很多同学再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发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怎样才能确保自己是针对主要原因推出来的对策呢?或者,怎样保证自己所提出的对策才能最有效地解决该问题呢?这里中公教育专家提供一些常见的对策措施,及其适用情形,供大家参考。
一、思想层面。具体的对策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舆论引导等方式。思想指导行为,思想观念层面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手段。但是其实际操作效果往往差强人意。因此,思想观念层面的对策,一般针对群众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往往不触及到违法层面,仅仅是现代性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主观能动性的缺失导致的一些问题,比如:乱插队,不敢、不愿维权,缺乏脱贫的主动性等。换言之,即一些“不太严重”,又无法“通过强制手段”来解决的问题。
二、管理层面。具体的对策措施包括:监督、奖励、惩罚、检查、整治、投入等方式。管理层面的对策,主体一般为政府部门,对象一般为企业、公民(包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其针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比较严重,且有违法违规嫌疑的。比如:企业排污,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公民违反交通法规等现象。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其依据往往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管理层面的手段解决的问题,换言之就是“比较严重”,且有“现存法律依据”的问题。
三、制度层面。具体的对策包括:出台、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体制、机制、体系等方式。制度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一旦建立,是要发挥长期作用的,因此不可轻易地适用改手段。但是针对一些“顽疾”,比如公益慈善行业乱象、畸形政绩观、青少年伤害事件频发等问题,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我们会发现,这些问题并不是不可以通过管理手段去解决,但是往往很难起到长效性的作用。换言之,制度措施是为了解决“长期存在的”,“范围较广的”,“难以根治”的一些问题。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作为准公职人员,针对社会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是公务员考试的必备能力,无论在笔试还是面试中,都有着重要的体现,因此要作为重点能力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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