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档案”是公务员立信名片
如果管不好自己的“诚信账号”,今后可能付出更多代价。近日,河南省政府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纪违法等行为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9日)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通俗讲,就是国家干部,是人民公仆,人民服务员。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公务员的定义决定了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既代表个人,又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社会的诚信度。然而,长时间以来,部分公务员只是披着“公务员”外衣,却并没有履职好“公务”,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面对前来办事群众,或者态度骄横、生硬,或者推三阻四,有的承诺“马上就办”,结果让群众一等数天,有的乱拍胸脯,乱表态……凡此种种,让公信力大打折扣,让诚信碎了一地。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作为公务员,如果失去群众信任,将得不到群众理解、支持,做任何群众工作都将举步维艰。
对此,河南省政府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纪违法等行为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这无疑对公务员诚信服务划出了纪律红线。
“人无信而不立。”作为人民服务员,要想填写好诚信档案,就必须要做出实实在在的事情。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就是“服务”,既然是服务,自然要摆正心态和位置,即把群众当“上帝”;其次,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公务员要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意识,即答应群众的事,要第一时间办成、办好;再者,要树立公务员的诚信观。随时随地把公务员身份牢记在心里,把公务员的诚信形象树起来,立起来,为群众做出榜样。
诚信档案其实就是公务员一张靓丽的名片,贵在持之以恒,贵在从自身做起,从最小的事情做起,贵在为群众服务中落实“诚信”二字。当然,要警惕诚信是“干出来”的,而不是填档案“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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