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9 13:06:39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小英雄”涉诈骗呼唤保护式造星

 6月23日,汶川抗震时勇救7名同学的“小英雄”雷楚年涉诈骗被抓获。据悉,雷楚年被成都一所重点高中免试录取,却经常逃课打牌,月花销万元以上。由于“名声在外”,雷楚军吹嘘有“关系”,以帮人当空姐、进重点中学、买驾照等为名诈骗包括女友在内的21人共46万元。
      昔日“小英雄”,今日“阶下囚”,这样的人生路径与成长轨迹,无不令人感慨莫名。虽然不能说荣誉就是其堕落的根源,但带来转折与改变却是不争的事实。盛名之下,连成人都可能很难把持,更何况其本身就是一个存在诸多缺陷的孩子,更容易被荣誉所带来名利迷惑,从此处于浮躁而膨胀的环境中,听到的都是掌声与赞美,得到的都是荣誉与鲜花,在得到“免试录取”优厚待遇之外,还有各种荣誉带来的特权。长期生活在吹捧而宣嚣的环境中,一个人注定会迷失方向,使得荣誉成为无以承受的累赘。
      或许,若我们面对的对象是一个成人,或许还可以进行一番义正辞严的道德说教。然而,当对象是一个还涉世未深的孩子,谁还有资格去进行一番批评教育?孩子的今天不能用咎由自取简单定性,更应反思的是在给予其荣誉之时,赋予其“小英雄”的一切之后,有没有想到他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有没有能力承接如大的给予?有没有想到,为了保护孩子而让其回归于常态和理性,不过度褒奖和赞美,甚至比别的孩子提出更高的要求。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离不开榜样的力量。未成年人勇救同学的义举,在抗震救灾那个特殊时期,确实有值得推崇和宣传的意义。然而怎么宣传,宣传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更需要保护的思维,避免过度的拔高,使“小英雄”在名誉包裹下失去方向,也在疯狂的道德吹捧中找不到自我。毕竟,孩子的人格还未成型,自律的意识也还极差,其不可能做到冷静而理性的对待名利,并保持一颗平常之心。基于对孩子的保护,才是避免造星过度带来的致命伤害。
      孩子走到了今天这一步,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他。当初在给予他一切之时,有没有人想到会是这样的后果?从宣传赖宁救火到提倡从小要做“小英雄”,再到不计年龄的特权化对待,道德的宣传漠视了最基础的个体差异,也缺乏了更重要的人性考量,结果保护成了伤害,英雄成了罪人。
      对于“小英雄”们的义举,不限制但也不提倡,可以精神鼓励但不宜特质刺激,可以平实相对但不能过度拔高。假若因为宣传需要将其树立为典型,此时尤其需要做好保护式的服务和呵护,帮助其理性面对名利,将其作为一种激励和责任,而不是特权与好处,让其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能始终如一,从而更好的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如此“小英雄”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小英雄”涉诈骗的个体之悲需要全社会反思。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当一以贯之,落实和体现在每个细节之处,教育也好,褒奖也罢,都必须基于其年龄特点和承受能力,都不能违背自然规则和社会法则,否则“好心办坏事”的伤害,既是个体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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