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9 16:56:34

2017年江苏宿迁率先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去年国家公务员局7月时发布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把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江苏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社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在全市首次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据悉,该市这项举措在全省及至全国都走在前列。
公务员诚信档案全过程记录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良好表现和不良表现,包括八小时内外、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为确定和运用诚信等级结果提供依据。
相信随着诚信档案的建立,以及信息化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能更加科学,有效,从而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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