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8 03:25:16

2013湖北公考申论热点:医保扩容期待民生惠政

网上舆情要览:既要量力而行,也要尽力而为。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而言,改善民生,拿捏好轻重缓急的“度”尤为关键。近年来,新农保从建立基础账户到做实个人账户,社会保障网从雏形初具到越织越密,3元营养餐从撒网“吃饱”到监管“吃好”,这些民生惠政之所以有成效,无不是循序渐进,从无到有、由低到高,实现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有机结合。
   
http://hu.offcn.com/dl/2013/0121/20130121120443241.jpg
    新闻背景:
    记者今天从卫生部了解到,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1月16日央视网)
    媒体论道:
    农村大病医保扩容是实实在在的惠农
    加大对农村医疗保障投入,进一步扩大大病报销病种以及报销比例,早在去年9月份就有过详细规划。2012年9月4日,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由此可以看出,在一个详细清晰的路线图之下,日前将要推行的“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国家有关方面对农村居民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重视,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惠农举措。
    我国农村居民约有8亿之多,按照去年全国两会时透露出来的相关信息,我国医保覆盖率已达95%,这是多年来医疗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然而,总体而言这个被“游离”于95%以外的未纳入人群,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的部分群体。农村地区部分人群成为医保之外未被保障的人群,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体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障工作的推进。在现实中仍有数千万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参保”的情况之下,这部分人群在遇到类似的“大病”之下,必然会依然面临“看不起病”、“因病返贫”的现实难题。我们希望,在有关方面积极探索和“扩容”大病报销范围、大病报销比例之时,尽快实现医疗保障尤其是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100%”。
    但无论怎样,一个事实上提高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福利的大病“扩容”,其积极意义将是深远的。我国长期以来存在城乡发展差距,不仅体现在收入水平上也体现在各类社会保障上,一个农村医疗保障的“扩容”政策,有利于拉平城乡医疗保障差距,进而逐步实现其他社会保障系统的对接和跟进。譬如:实现了医保的“一碗水端平”之后,才有更大的精力、财力物力逐步实现“养老”、“教育”等诸多方面的真正公平。二来,农村大病医疗的“扩容”,对于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幸福指数也是直接和现实的。有句俗话说,“有啥也别有病”,这并不仅仅指的是生病之后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也包括“看病负担重”等更深层次的内容。大病医疗的“扩容”、报销比例不低于90%,带来的必然是广大农村居民医疗“幸福指数”的提升。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大,人口众多,任何一个社会改革要么重点会放在农村,要么改革的效果如何最终会由农村来决定。在一个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城镇化的进程中,亿万农村居民是任何一项社会改革、重大政策中须臾不可离的重要一环。农村居民医保范围的扩容、大病报销病种的增加,是一个让广大农村居民深感欣慰的惠民阳光,也是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积极性,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前提。这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公众迫切共享发展成果的切实落实。
    农村大病医保还需加屏障
    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不仅要考虑大病险参保人的流动性,还应在设定异地报销比例方面实现大的突破。罕见病种也应该纳入农村大病补充医保的范畴。更为重要的是,大病险还需公共财政兜底
    应当说,此次农村大病医疗保障政策,是近年来罕见的没有任何反对与质疑声音的制度安排,但在听取赞扬声的同时,仍该对农村大病医保新政多些理性思考,毕竟国家层面出台的这项制度安排是个大致框架,具体到地方,还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笔者觉得,应在既有农村大病医保新政安排基础上,再加载几道屏障,从而使大病险走得更远,农村老百姓得到更大的实惠。
    据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必须考虑异地就医问题。一般而言,重大疾病患者,由于县乡一级医疗水平和医疗资源有限,大都在省市一级医院就医,甚至很多患者不得不进行跨省就医。显然,在发挥地方主动性的同时,不仅要考虑到大病险参保人的流动性,还应在设定异地报销比例方面实现大的突破。特别是新农合,各地异地报销比例大都不超过30%,今后倘若在大病险方面,不能大幅度提高报销比例,这项公共政策就难免会大打折扣。
    按照现在的制度安排,我国农村已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国家之所以选择这20种病种,并没“包治百病”,不仅因为其患病人数较多,而且因为其临床路径清晰、疗效确切、费用可控。不过,这种报销方式存在局限性,由于人类的疾病有上万种,谁也无法选择得什么疑难杂症。尤其从目前大病险包含的病种来看,并未把罕见病纳入其中,比如白化病、血友病等。这些病不但时常会被误诊和误治,而且让许多患者只能望“病”兴叹。现实的情况可能是,由于罕见病患者人数少,发病率低,所以大病险才把罕见病排除在外。但多数罕见病种甚至比大病对个人和家庭的打击更大,花费更多,完全应该纳入农村大病补充医保的范畴。
    更为重要的是,大病险还需公共财政兜底。从资金来源讲,大病险来自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然后,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拿出1%左右的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由于大病险是商业保险,通过市场运作来实现居民报销,尽管在理论上具备了很高的保障水平,但商业保险机构必定有成本考量,这就有可能造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资金来源不足,理赔不及时,甚至难以兑现。鉴于此,大病险在资金筹集上,必须依靠公共财政责无旁贷地来兜底,从而让大病险更加保险。经测算,如果按即将在全国推行的“太仓模式”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全国每年需要六百亿元的财政支出,在全国各地财政收入日益丰硕的当下,拿出这些钱,并没多大难度。
    大病医保“惠民含量”当循序提升
    1月16日,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将全部纳入大病医保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农村大病保障“扩容”,报销比例提升,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医保网络的覆盖面扩大,保障能力提高,对接了民意期许,也是对医保短板的缝合。
    农民增收与医疗负担“耗解”之间的纠结,在大病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将保障重点向大病转移,即是对症下药:实现对“濒死困境”的救助,避免农村大病患者身陷绝境。在基本医保普遍覆盖的语境下,健全大病医保,是对“看病难题”的深层次缓解。
    去年8月,中央多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对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国家层面的大病医保新政正式启动。而今,在对农村医保的统筹规划中,医保重心从向“保大病”的转移,救助病种的增加,补偿比例的提高,都列入通盘设计。这也让医保制度的推进,迈上新台阶。
    在农村大病医保的推行中,势必面临异地对接、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衔接、商保资质认定等问题。而这,也呼吁在善政落地的过程中,更科学、精确地设计。在践行路径上,卫生部也对路线图进行了绘制:针对20种大病,专门制定了临床线路,遴选基本药物等。
    对制度轮廓的勾画,终须落脚于细节性践履。医保的本质是“服务”,延长人本关怀的触角。所以,在现实践行中,于程序制定、信息联网等方面多下功夫,减少折腾,也规避农民患者因信息隔膜等吃亏,很有必要。
    农村大病医保“提标扩面”,以惠民为指归,也会折现为社会进步的增量。当然,它离“臻于至善”还有差距,在向前迈步的基础上,它需要更纵深化的循序提升。
    大病报销,切勿跌倒在“小漏洞”上
    许多好制度的失败,往往是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对大病报销的隐忧和“小漏洞”,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跟进措施
    雾霭渐散,随之也有好消息传来。据央视报道,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前几天,刚有报道说,近年来国民癌症呈现年轻化、发病率和死亡率“三线”走高的趋势。这种趋势,在农村尤甚,被媒体曝光的癌症村就已经200个以上。这些患者,面对天价的医疗费用,往往会因病致贫,以至于有病不医的“等死”现象很普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国家将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且报销比例不低于90%,可以说体现了政府的善意和责任。对于国民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消息。
    欣喜之余,还是会有很多隐忧。因为任何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在具体的实施中,都可能会被“好经念歪”、执行走样。
    这种隐忧并不是杞人忧天。笔者农村老家的一个远方亲戚,去年得了肺癌,但在具体的治疗中,医院所开出的,都是不在医保可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很高。而医保范围内的可报销的指定药物,要不就是已经过时的一些药品,要不就是副作用比较大。用医保指定药,病人受不了;不用医保指定药,费用受不了,让人纠结。更关键的是,对于大夫和药商而言,受药品提成的利益驱动,他们往往想着法儿给患者开医保外的药物——这可以说是这个政策的最大隐忧。
    再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说法和现象,那就是本来10块钱可以看好的病,在纳入医保后,医药费跟着水涨船高得花20块了,到头来就算报销也没有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去年,在农村老家的母亲做了一个良性肿瘤的手术,花了几千块钱,并按比例通过新农合报销了一大部分。当我在家里念叨起新农合制度的好时,在家务农的两个哥哥都不约而同地齐摇头,说我是书呆子,不懂实情。两个哥哥所说的,就是前面说的情况。农村老家的乡亲们,对医保也基本持这个看法。
    还应该注意的是,这个不低于90%的报销比例,并不是无条件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在指定的医院。对新农合受益群体而言,其指定医院往往是镇医院或县医院,而这类医院往往医疗基础条件有限,尤其是对于肺癌、胃癌等各类大病医治来说,更是力不从心。而患者一旦到上级医院就诊,或者超越医保指定医院范围,这个报销比例往往会大大降低,甚至是不予报销。
    以上笔者所提到的隐忧,或者说“小漏洞”,可以理解为一些学者所说的“基础秩序”——许多制度的失败,往往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肺癌、胃癌等纳入大病保障范畴,甚至包括整个医保制度,其成败和善恶,都是建立在医疗体制这个“基础秩序”之上的。
    所以,对于肺癌、胃癌等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在欣喜的同时,更不能忽视这些隐忧、“小漏洞”,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跟进措施,真正把制度进步和福利增益落实到国民身上,让大家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从大病扩容看民生之道
    把握好尽力与量力的关系,也就找到了民生建设的成功之道
    虽然,从去年前三季度河南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6043元来看,近两万元的支出仍不算少,但起码不致因一场大病而陷入贫困。尤其要看到,在人均筹资中,农民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20%。而在2013年340元的人均筹资目标中,政府补助更将增加到280元。相比动辄万元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四两拨千斤”的保障效应正在显现。
    与报销比例、筹资水平同步提高的,还有不断扩展的大病保障范畴。2010年以来,大病保障范畴从当初的两类,逐渐扩展到如今的20类。这一过程,表面上看没有“一步到位”的惊天动地,也没有“高起点”的举世瞩目,却在波澜不惊中持续满足着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带给人们实实在在的变化。稳步扩容的新农合,在让农民获得更多实惠的同时,也令人们对“中国式医改”有了更多理性认识。
    尽管起点低,但改善不停步,推进有步骤,“大病扩容”是近年来渐进式医改的一个缩影。
    民生福祉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现实能力密切相关,北欧一些国家被过度福利拖累得气喘吁吁,事实告诉我们,任何民生改善都不可背离国情阶段,更不可无视客观规律。目前新农合已覆盖约8.12亿人,覆盖率达98%以上。面对如此庞大的医疗需求,尽管财税收入逐年增长,2700亿元的新农合筹资总额依旧不小,更何况各地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在现阶段,不应对提高保障水平存有过高期待,“保基本、广覆盖”必然成为医改首要目标。从低水平的保障起步,逐步形成政府、社会、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对等的责任分担机制,才能维系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稳步扩容”更须“稳中求进”。对接现实,涵盖新农合、新农保的各项政府补助逐年递增,公共财政必须涵养税基、扩大税源、优化支出结构,让筹资渠道更有底气。又比如,群众一直有反映,报销流程能否更简便,“异地结报”能否更方便?医保“双轨制”如何尽快改变?只有全力以赴,继续深化医改,啃下这些硬骨头,医疗保障制度才会更有活力。
    既要量力而行,也要尽力而为。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而言,改善民生,拿捏好轻重缓急的“度”尤为关键。近年来,新农保从建立基础账户到做实个人账户,社会保障网从雏形初具到越织越密,3元营养餐从撒网“吃饱”到监管“吃好”,这些民生惠政之所以有成效,无不是循序渐进,从无到有、由低到高,实现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有机结合。
    这正是今天民生工作的辩证法。量力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尽力是恪尽职守的实干,把握好二者的关系,也就找到了民生建设的成功之道。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3湖北公考申论热点:医保扩容期待民生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