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8 02:53:22

江苏省公安机关推出六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为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使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上,江苏省公安厅于日前公布了六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这六项举措包括:一是推行省内流动人员居民身份证委托办理制度。江苏外出就业人员数量大,到去年底省内流动人员达700多万人。如要求流动人员一律回户籍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会给其带来交通往返费用支出和误工损失。因此,江苏省公安厅规定,今后凡在省内务工、经商的外出人员急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委托直系亲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二是实行外来人口暂住证省内“一证通”制度。外来人口在申领暂住证后三年有效期内全省通用,变更暂住地的不需重新办理暂住证,只需到新住地派出所备案记录变更信息,待有效期满或变更住址登记栏目填满后换发新证。
    三是放宽部分外来劳动者进城落户条件。凡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江苏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暂住地获得高级技工、技师职称或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外来人员,可在就业地城镇落户。
    四是提供城市道路交通引导服务。从去年开始,江苏警方在高速公路设立了一批交巡警指路服务站,开发了指路服务系统,科学引导不熟悉路况的驾驶人,减少城市交通流量;同时在交通高峰时段实时滚动发布交通管理措施、主要道路交通流量、交通拥堵路段、主要停车场位置及泊位数等信息,方便群众合理选择交通线路。
    五是建立被盗抢物品报警、认领和甄别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公众被盗抢物品报警信息库、公安机关追缴的被盗抢无主物品信息库和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并在公安门户网站设立被盗抢物品报警查询平台,为群众举报、认领被盗抢物品和购车人甄别嫌疑车辆提供信息录入查询服务。
    六是启动未破刑事案件特困受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江苏省委、省政府将司法救助工作列为为民所办的实事之一,出台了有关文件。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江苏警方对公安机关司法救助的对象、条件、原则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管辖的未破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未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无责任和负次要责任的受害人,因遭受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导致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医疗、生活陷入困境,且不符合其他社会保险、救助条件,无法及时得到相应资助和救济的,根据依法救助和有限救助的原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生活费等一次性紧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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