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7 23:49:39

2016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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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定项选择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即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何种行政案件有权受理,何种不能受理。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
A.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B. 行政机关的奖罚决定
C.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D.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
2( 单选题 )下列政府机构中,实行“双重领导关系”的是(   )。
A. 民政机关
B. 派出机关
C. 公安机关
D. 土地管理机关
3( 单选题 )下列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B.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有效期满后被注销
C. 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权,而外观设计属于版权的范畴
D. 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4( 单选题 )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和资格,例如捕捞、开业、建房等,这种过程被称为(   )。
A. 行政诉讼
B. 行政处罚
C. 行政合同
D. 行政许可
5( 单选题 )张某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张某认为处罚太重,应当如何处理?(   )
A. 直接起诉
B. 先申请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
C. 既可申诉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D.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诉复议
参考答案:
1.正确答案是 B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A项不符合题意。根据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B项符合题意。行政指导行为有一个显著性特征,即非强制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的服从是可以选择的,是否服从,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如果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时,通过利益诱惑甚至威胁等方式强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服从的,这种行政指导实际上已演变为行政行为,不再是行政指导,当事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C项符合题意。根据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2.正确答案是 C
解析:在我国,公安机关不仅要接受上一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时也要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其他选项都不是双重领导关系,而是只受当地政府的领导。故选C
3.正确答案是 D
解析:《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因此,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本题选择D选项
4.正确答案是 D
解析: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5.正确答案是 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题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所以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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