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5 23:50:27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备用:法律常识500题(三)(4)

  法律常识500题-233
        原告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经法院传票通知开庭的地点和时间以后,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一般会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继续审理案件,作出判决.但是,如果被告提出了反诉,那么法院依然可以就被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
      法律常识500题-234
        哪些判决和裁定可以上诉呢
    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除了上述列出的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判决或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一百八十条
      法律常识500题-235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这些事实和理由包括: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或者裁定;或者原判决和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是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或是法院审理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或是审判人员在审判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法律常识500题-236
        如何申请再审
    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可向原审法院提出,也可向上级法院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写明原审法院及其判决或裁定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以及内容.申请再审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而提出再审的,法院经查属实,应当再审;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也可以申请再审.但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提起再审的.还有,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及依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也是不能申请再审的.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意见》 第二百零七条
      法律常识500题-237
        再审程序应在何时提起
    法院依据审判监督权提起的再审和检察院依据检察监督权提起的抗诉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法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实存在错误,或者检察院认为原生效判决或裁定存在法定的抗诉事实和抗诉理由,法院和检察院就能随时提起再审程序.与之不同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有特定的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之内提出再审请求.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法律常识500题-238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第三类是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六条
    法律常识500题-239
        执行申请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如果是上面所说的第一类文书,即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应当向该案的第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执行生效的支付令,则应向制作支付令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则应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来执行.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六条
      法律常识500题-240
        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吗
    有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如果双方都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则期限为6个月.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的是分期履行,那么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法律常识500题-241
        被执行人能通过提供担保要求暂缓执行吗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此时应向法院提交保证书,也可以由具有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能力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此时应提交担保书.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暂缓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法律常识500题-242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
    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
    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
    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法律常识500题-243
        执行中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怎么办
    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如果其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如果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被撤销,又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那么法院可裁定该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如其他组织不能履行义务的,还可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财产.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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