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5 23:50:09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习题及解析(11)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习题及解析(11)
    1.“式”作为法典形式最早出现于( )。
    A.东魏 B.西魏 C.曹魏 D.北魏
    2.宋朝的折杖法中,臀杖一共( )。
    A.五等 B.十等
    C.十五等 D.二十等
    3.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实施核定的机关是( )。
    A.立法院 B.司法院
    C.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D.国民大会
    4.关于《大清新刑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刑法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典
    B.《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C.《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
    D.《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公布,但没有实施
    5.下列有关革命根据地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确立了参议会的政权组织形式
    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实行过二五减租的土地政策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在政权建设方面规定了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方针政策
    D.《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提出了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
    6.第一部《中华民国宪法》制定于北洋政府的( )。
    A.直系军阀统治时期 B.皖系军阀统治时期
    C.袁世凯统治时期 D.奉系军阀统治时期
    7.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D.清末初步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
    8.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
    A.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9.下列机构中,并未参与清末有关商事法律的起草和拟定的机构是( )。
    A.修订法律馆 B.商部 C.礼学馆 D.度支部
    答案解析
    1.【答案】B。解析:“式”作为法典形式最早出现于南北朝西魏时期,当时编纂了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被称为《大统式》,该部“式”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式,它成为隋唐时期四种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律、令、格、式)。故选B项。
    2.【答案】B。解析:宋朝的折杖法中,臀杖一共十等,即将封建制五刑中的笞刑和杖刑分别折成五等臀刑,总计十等。故选B项。
    3.【答案】B。解析:判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就是由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须报司法院核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故选B项。立法院是有名无实的“牌位”机关。排除A项。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是实权领导机关和控制立法权的机关,但并不过问司法事宜。排除C项。国民大会是国民党形式上的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排除D项。
    4.【答案】C。
    5.【答案】B。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确立了参议会的政权组织形式,并规定了“三三制”原则;在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了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并在《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规定了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为新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可见,A、C项表述错误。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了减租减息的政策,并在《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中具体确定为二五减租。故B项表述正确。提出了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成立联合政府主张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而不是《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故D项表述错误。
    6.【答案】A。解析:第一部《中华民国宪法》于1923年10月10日公布,系直系军阀统治时期曹锟为掩盖贿选总统丑名、继续维持军阀专政而授意炮制的。也称“贿选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的宪法。所以选择A选项。
    7.【答案】C。解析:A、B、D均正确表达了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内容,C项错在清末在司法机关的改革方面,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8.【答案】B。解析:清代会审制度包括秋审、朝审和热审。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农历八月)举行得名。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的斩、绞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举行而得名。三司会审是指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中央三大司法机关(称为三司)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共同会审。故本题答案为B。
    9.【答案】C。解析:清末修订商事法律的过程中,参与起草或拟定商事法律的机构主要是修订法律馆和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和邮传部),此外,有关单行商事法规由各部门拟定,如《银行则例》由度支部拟定,《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给照章程》由邮传部拟定,等等。但礼学馆并未参与拟定商律。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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