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5 23:48:06

面试讲座(1):面试的含义

资料来源:大公教育集团公务员考试研究院)
   
    一、面试的含义
    面试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区别于其他考试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实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一个关键环节。我国《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在录用国家公务员过程中,必须进行面试,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录用主管机关规定,具体实施可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进行,也可委托用人部门组织进行。
    关于面试的含义,人们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有人认为,面试就是考官与应试者之间面对面的交谈,只是简单的见面、谈话而已;有人认为,面试就是一种口试,没有什么技巧可言,口才好的人可能面试成绩就会好一些;有人认为,面试是通过语言和非语言的外部行为来进行观察和评价,实现对应试者内在心理素质进行测评的目的等等。遗憾的是,上述一些观点都不十分完善,没有真正揭示出面试的目的,即考查应试者是否具备职位所需的相关素质。
    我们认为,面试是国家用人机关经过精心设计,在特定的场景下,通过考官与应试者之间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科学测评应试者的素质特征、发展潜力、能力状况以及与拟录用职位匹配性的人员甄选方式。因此,面试包含以下重要因素:
    1、面试区别于一般性的交谈、面谈和谈话。面谈与交谈,强调的只是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形式与情感沟通的效果,而公务员面试往往是带有明确目的,并经过精心设计的一种考试活动。
    2、公务员面试的特定场景区别于日常生活中在自然场景下进行的观察与交谈。
    3、面试不同于口试。口试强调的是口头语言的测试方式与特点,而公务员面试具有“问、听、察、析、判”的综合性特点,包括对非口头语言行为的综合分析、推理与判断。
    4、面试是笔试的有效补充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素质特征、发展潜力等笔试难以测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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