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数量关系——数字推理解题方法(转化法)
数量关系一直是公务员考试的必考内容,其中,数字推理的规律千变万化,成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最难以捕捉的一个题型。数列前面的项按规律转化得到后面的项是十分常见的数字推理规律。转化思维就是在解题过程中有意识地去寻找这种转化方法。
转化法就是指数列前面的项按规律转化得到后面的项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项递推转化法和二项递推转化法。
一、寻找一项递推转化方式
一项递推转化是指数列的第二项是第一项按某种规律简单变化得到的结果,此后的每一项也都是它前面一项按此规律或相关规律简单变化得到的。
【例题】56,114,230,462,( )
A.916 B.918 C.924 D.926
【试题分析】前一项的2倍再加2等于后一项,答案为462×2+2=(926)。
在其他解题思路受阻的情况下,要及时考虑相邻项间的转化方法,首先即考虑相邻两项间的转化方式。
【例题】74,38,18,10,4,( )
A.2 B.1 C.4 D.3
【试题分析】74÷2+1=38,38÷2-1=18,18÷2+1=10,10÷2-1=4,4÷2+1=(3)
同上面一道例题相比,本题项与项之间的规律中存在一个循环数列。这类题目难度大,需要考生对数字有较强的观察和判断力。
二、寻找二项递推转化方式
二项递推转化是指数列的第三项是第一项和第二项按某种规律变化得到的结果,此后的每一项也都是它前面两项按此规律或相关规律变化得到的。
【例题】5,15,10,215,( )
A.-205 B.-115 C.-225 D.-230
【试题分析】第一项的平方减第二项等于第三项,即 52-15=10,152-10=215,所以102-215=(-115)。
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对于推测的转化方法一定要进行验证,看项与项之间是否符合该规律,如若不符合,则需要转化思路来寻找其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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