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4 15:21:42

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民法知识点精讲12.21

南京中政教育专家解析:
    五、征收与征用
    (一)征收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作出补偿的前提下,通过行使征收权,将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转移给国家所有。征收行为生效也可以发生特权变动。《特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不动产。”
    征收具有五个方面的法律特征:(1)征收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2)征收的主体是国家;(3)征收是所有权转移的行为;(4)征收必须依法作出补偿;(5)征收的对象应当是不动产。
    (二)征用
    《特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的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征用是国家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国家以行政权命令征用财产,被征用的单位、个人必须服从,这一点与征收相同。但征收是剥夺所有权,征用只是在紧急状态下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紧急状态结束后被征用的财产要返还给被征用的单位、个人,因此征用与征收有所不同。《特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征收限于不动产,征用的财产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由于征用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并可能给所有权人造成不利的后果,征用的采用亦有严格的条件限制:(1)征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紧急情况;(2)征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3)使用后应当将选用财产返还权利人,并且给予补偿,但通常不及于可得利益的损失。
    六、知识产权及其类型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内容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是法律赋予人们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内容
    知识产权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文学产权,是关于保护智力作品创造和传播的权利,包括著作权(版权)和著作邻接权;另一类为工业产权,是工业、农业、林业、商业和其他产业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无形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等。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作竞争者地位权和商誉权外,其他知识产权都具有专有性。所为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客体具有唯一性和不可代替性。
    2、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
    具有唯一性和专有性特征的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即排除后出现的同类客体获得利益。
    3、知识产权具有有期性
    具有专有性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
    (三)知识产权的制度价值
    知识产权制度在于鼓励人们用智力和金钱积极投入到创造性的智力劳动中,保证其创造物的排他性支配权,进入市场交易,获取相应回报,以利于智力产品的创造者,又造福社会,推动社会发展。
    (四)著作权与著作邻接权
    1、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的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我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
    2、著作邻接权
    著作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
    3、两者的区别
    著作权与著作邻接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使用、收益、处分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五)专利权
    所为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即独占)的权利。
    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六)商标权
    商标,俗称商品的牌子,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2)许可权,是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3)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续展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6)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须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和自愿注册原则。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七、债权概念及其特点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债权的概念与特点
    债权是特定人(债权人)请求特定人(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欲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
    第二,债权是对人权。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不能请求债务人之外的任何人履行义务,此为债权的相对性。
    第三,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没有相互排斥力,效力一律平等,债务人破产时,所有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均按比例分配,不分债权成立时间之先后。
    第四、债权是财产权。债权的财产内容主要是债务人以其财产或可以评价为财产的利益所应实施的应付。
    真题回顾(单选)下列有关债的标的理解,说法正确的有()。
    A、债的标的包括物、给付、智力成果 B、债的标的为给付
    C、债的标的为物和给付       C、债的标的为物和智力成果
    B[解析]所谓“债的标的”,即债的客体,是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也就是给付。
    八、合同自由与违约责任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2)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示要达成一致。
    (3)合同是一种旨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杈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自由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意思自治在合同法中贯彻和体现。合同自由有两方面含义:首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同意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得以自己的优势对另一方的意思进行强制。其次,合同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要不要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如何设定等,均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它表现了缔约自由、选择相对而言人自由、决定合同内容自由。
    (三)违约责任
    在没有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约定、债权人过错等法定或约定免责原因的情况下,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就是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形态主要是履行不能、履行拒绝、履行延迟和不发履行。
    违约责任方式就是违约的救济形式,包括:(1)实际履行;(2)合同解除;(3)损害赔偿。
    九、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就其致其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和虽无过错但依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民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适用于一般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一般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的条件包括:(1)损害事实,即侵权行为对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实;(2)因果关系,指侵权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3)过错,指行为人通过其可非难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特殊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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