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4 15:21:06

中政教育:宪法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和其他基本制度

中政教育专家解答: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和其他基本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国体就是国家本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
    人民民主专政裨好无产阶级专政。表现在:(1)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2)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3)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都是相同的;(4)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也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二者的关系进一步体现为:(1)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2)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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