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复习资料:宪法知识点9.28
公民的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和人权的关系基本权利内容: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了解(18岁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没有选举权的,可委托)。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罢工,通信放在人身权部分)
游行示威虽然是有条件的自由的,但需要申请报批,申请地点时间范围之内
注:政治权利可以分为两类权利,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后是六大政治自由,即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一般设干扰项时,将《宪法》第 41 条摆上,把批评、建议、 申诉、控告、检举、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列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其实《宪法》第 41 条单独列为监督权,不属政治权利。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任何公民,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必须有逮捕令),不受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权利。
问题: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C)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信仰不属于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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