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1 23:25:13

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6月份,考试和毕业注定成为主旋律。备受河南省数十万毕业生关注的2017年河南省公务员招考,今年会如何安排呢?有关人士透露,今年的公务员考试,有望重新回到2015年之前的考务安排,即8、9月份进行公告发布和笔试,这样也使得招录单位的招录工作可以重新回到秋季笔试、年底面试的节奏,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部署。
对于已经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而言,报考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起始时间如何计算是个很头疼的问题。为更好的帮助广大考生报考,中公小编根据往年省考政策将考生常见的相关问题汇总如下,具体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1、哪些情形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其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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