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9 23:27:28

2017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已经发布,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及《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将对进入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请携带原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院专业、学号、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等);往届毕业生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户口本原件及个人信息部分复印件(属于学校集体户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相片在2017年3月26日前已为海南户籍的证明;属于海南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由海南省考试局出具参加高考录取时的高考报名确认表。
(五)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除须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人员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七)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本人须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因故确实不能提供传真及书面材料的,可采取发短信的方式。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入围考生,请携带上述材料于2017年6月23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口市城西路18号)506室进行资格审查。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 66969041
入围考生名单:
陈太森、柯靖桦、周欣、詹倩、石思雨、成厚财、周宇、赵义鹏、陈倩桦、巴开莹、潘娜、陈宗琰、朱光宇、任江浩、邢雅萍、颜欢欢、林木伟、董静静、仲碧琳、张大方、龙英、陈依夕、林建凯、张业波、李颜悦、黄圣奎、吴佳惠、罗丹、黄培、林枝仙、刘珠、陈李兴、黄莉洁、王丽红、李林萍、吉秋妍、王慧旎、张李圆、张豪康、周宇、张姝、颜跃航、钟海密、冯定鹏、谭芳、杨昭炜、李芯洁、何萍、黎贤圣、张婧、黄业军、倪锡玓、林月、林微微、蔡虹、符丁太、高路、符小倩、韩妮娜、黄海、王扬好、黄刚、林霖、李绪圩、符汉伟、王丽莹、王艳艳、黄吉林、杨梅、林瑞森、李施雨、黄晓锋、梁智秋、陈思民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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