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5-27 13:46:55

湖北公务员面试四个重要政策信息

备考湖北公务员面试,考生首先要及时准确地了解湖北公务员面试的政策信息,把握考试动态,才能使面试备考更具有针对性,从而提高复习效率。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就湖北公务员面试政策进行简要介绍。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面试形式
尽管在《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并未明确规定面试形式,但是根据最近几年面试情况来看,湖北省公务员面试实行市(州)、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职位分层设考,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题量与作答
湖北省公务员面试,每天两套面试题本,上下午各一套,每套题本中包含三道或者四道题目。面试考场内提供草稿纸和笔。面试采用考官读题的形式,无材料题,无专业题,无英语题,无追问。考生在作答时思考一道回答一道,每位考生的答题时长是15分钟,答题时间剩余1分钟时会以举牌或语音方式进行提醒。
四、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笔试×0.2+面试成绩×0.4。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3 +面试成绩×0.7。(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上述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计算公式折算综合成绩)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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