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5-9 14:44:28

2016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考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拟录公示(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潘燕燕、梁春琳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5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4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 0771-550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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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六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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