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许昌市公务员考试政法机关警察职位体检公告
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报考许昌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襄城县法院司法警察、许昌市公安局基层一线单位、鄢陵县森林公安等警察职位考生进行体能测试相关事宜(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公告如下:一、参加体能测试的所有考生请于2017年4月12日(周三)上午8:00准时到许昌市魏都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校门口集合(地址:许昌市新兴路208号,原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并提交《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许昌市政法机关警察职位体能测试登记表》(见附件2,由本人自行下载填写),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校园参加体能测试。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在体能测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测试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考生可自行准备饮用水和食品,穿着适合体能测试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体能测试前避免作剧烈运动,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五、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须认真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3),熟悉相关项目测试要求。在此,提醒各位考生: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其中“纵跳摸高”项目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只能测1次。三个测试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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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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