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务员面试热点:劣迹艺人“封杀令”
【热点概述】
近一年多以来,一些艺人相继因吸毒、嫖娼而纷纷“走光”,原来他们光鲜亮丽的外衣下竟是如此的丑陋不堪!社会上盛传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要慎重考虑那些“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近日传言终于成真,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让劣迹艺人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法律之外的高昂代价。对此,有人认为是应该对劣迹艺人加以严惩,有人觉得这样太过严厉,也有人觉得无所谓,我们该如何看待和理解对于劣迹艺人的“封杀令”呢?
【题目预测】
日前有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对各大卫视下达通知,规定“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对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做法你是怎么看的?
【中公答案】
对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对各大卫视下达通知,规定“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这一规定无疑是为时下很多不能洁身自好的演员敲响了警钟,能够很好地规范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真正起到公众人物的引导作用,可以说这一规定出台得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
公众人物身上被寄托了人们对品性德行的良好期待。相对于普通人,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社会关注以及更大的社会影响,所以,公众人物应当是核心价值观的承载者。首先,公众人物的行为和价值取向,一定程度上对公众有着引导作用,他们的违法、失德行为,可能会让部分粉丝盲目模仿,也会对舆论和人们的价值取向产生负面影响。其次,最令人担忧的是,在信息化时代,公众人物的行为更容易被放大,假如公众人物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甚至到了见怪不怪、不见才怪的地步。那么,这种“常态化曝光”就会引发人们心理的漠视和习惯,乃至演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最终变成一部分人的价值认同,甚至可能导致我们民族文化和优秀价值观的沦陷。
著名表演艺术家奚美娟曾说:“公众人物的生活方式,对社会风气的形成起到某种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公众人物更要非常自律。”“德艺双馨”是对文艺界公众人物的要求,德为先、艺为本。倘若缺了一种对道德品性的追求,少了一份对社会价值的敬畏,与社会期待总是不在一个频率,最终只会行而不远。
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所以公众人物应该做到:既有心性道德修养的“内圣”魅力,又有正能量贡献社会的“外王”感召力,以这样内外俱佳的形象服务社会、引领人群,才会赢得人们的关爱。同时,对于公众人物的劣迹行为如果违法,必须要给予法律惩治。另外,整个社会民众包括影迷、演艺公司、媒体以及其他艺人都应该予以抵制,不能够纵容和默认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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