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业单位公文写作备考要点:公文行文规则概述(知识点)
京佳教育 叶晓乐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交通秩序需要规则来维持,游戏按照其规则才能玩下去,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公文行文更需要一整套行文规则,以确保其有效进行。
关于是否行文、谁来行文、向谁行文、如何行文等问题,《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形成了一整套严谨的公文行文规则,发文机关在行文时必须遵守这些基本原则,这对加强公文传递过程的控制,确保行文方向的正确性,传递速度的及时,准确、可靠、高效的完成工作提供了基础。以下是对公文行文规则之含义及基本规则的概述:
㈠含义
行文规则指关于公文行文对象、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它使党政机关之间行文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确保了公文顺利进行,实现公文效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㈡基本规则
《条例》第十三条关于行文的总体要求是:“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⑴行文应当确有必要
必要性是行文的首要规则。不考虑必要性,行文过多,浪费人力、财力、物力,会导致工作成本增加,效率低下。因此,行文应确有必要:
①不该发的坚决不发;
②可发可不发的尽量不发;
③上级已有明文规定的不再重发;
④可由职能部门行文的领导机关不可发;
⑤通过电话、开会或面谈等形式解决的不必发。确保所发每一份公文都是不可不发的文件。
⑵行文应讲求实效
行文的实效性要求主要指两方面:
①公文行文须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重实际,说实话,不夸大,不欺瞒,不臆造,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不能报喜不报忧。
②还要求行文要简明扼要、切实可行,简化手续,减少次数,讲究效率,避免交叉行文、重复行文。
⑶行文应有针对性
行文的针对性可分两个方面:
①要求指向性明确,行文要一文一事,向上级行文主送机关要明确,向下级行文抄送机关要清晰,做到行文不重叠交叉、不违规越权。
②应体现时效的针对性。不管是否紧急事项,行文都应有明确的指向性,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做到不积压拖延、不误时误事。
⑷行文应注重可操作性
公文的可操作性指要具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政策和可行措施,不能纸上谈兵,不能空谈。
望以上关于行文规则定义及基本规则的概述,能助各位一臂之力,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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