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业单位公文写作备考要点:公文稿本面面观
公文的文稿或文本不同,其各自性质和代表的效力也有很大不同。公文文稿分为草稿和定稿;公文文本主要有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试行本、暂行本及各种文字文本。这些区分,往往成为考试重点考查的对象,也往往是考生们容易混淆、屡屡中招的绊脚石。以下对这些稿本进行梳理和归纳:㈠公文文稿:草稿和定稿。
⑴定稿又称原稿、底稿、正稿,是草稿经过修改、审阅,并由领导人签发或者会议讨论正式通过的最后完成的定型文稿,是机关制发文件的惟一可靠的标准稿本。
⑵定稿与草稿的显著区别是:定稿是“孤本”,定稿的文面上带有文件签发人的签发标记,经会议批准通过的定稿有会议批准通过的情况的记载。
㈡公文的文本: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试行本、暂行本及各种文字文本。
⑴正本:根据已签发的定稿制发的正式文件,称为“正本”。特点:盖有发文机关印章或领导人亲笔签署,以证实文件的效力。
⑵副本:凡是根据公文正本复制、誉抄的其他稿本称为副本,副本又称抄本。作用:代替正本供传阅、参考和备查使用。
⑶存本:公文的存本,是指发文机关印制一份文件的正本后留在本机关的除草稿、定稿以外的印制本。
⒈特点:根据正本印制甚至同时印制出来,除印章或签署外,具有正本同样的文件格式和附加标记。
⒉存本与副本的区别:存本是不外发的,一般不加盖印章或签署,只是作为正本的样本留在本机关以备查考之用,当发生疑问时,以其和定稿核对,可分清内部责任;以其与正本核对,可分清外部责任。
⑷修订本:是对已经发布生效的文件,在实行一段时期以后,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合当前的情况需要进行修改补充的的文本,从修订本发布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失效。
⑸试行本、暂时本:文件的试行本、暂行本一般都是以试行、暂时、试行草案等字样标在公文标题中的文种的后面或前面。大多用于一些法律、法规类文件,在制发机关认为文件内容还不十分成熟,还必须经过一定时期实践检验,再行修订时所使用的。
⑹各种文字文本:包括二层意思:一是少数民族地区,发文往往是同一份文件使用汉字文本和少数民族文字文本;二是在外交工作中使用的文件,往往有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是关于公文稿本详细的归纳和总结,望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在考试中赢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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