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立法法修正案15大高频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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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佳教育 张子华
相关背景: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修改后的立法法分为“总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适用与备案审查”“附则”等6章,共计105条。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时隔十五年,《立法法修正案》公布。这对新形势下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立法法》的相关考点历来是各类公考的重灾区。本次修正案的修改共有46处,京佳教育张子华老师特为广大考生总结其中最容易出题的十五处修改,帮助大家应对各类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常识或法律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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