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4-11 15:52:29

2015国考申论必备素材:习近平谈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治国方略,也是习近平系列讲话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学习习近平有关依法治国思路的论述,能够帮助考生进一步加深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解,同时也有助于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有助于增进考生对问题分析的深度,展现自己深厚的理论功底。
    京佳教育公考专家为大家总结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以帮助大家备考。
      一、首次提出“法治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抓住“依宪治国”之“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围绕着“法治中国”建设主题发表了一系列讲话,特别是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简称“12·4”讲话)中有很多新的表述和亮点,主要的理论贡献是进一步深化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现代法治理念,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表述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将“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提升为“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将“依宪治国”的重要性从应然意义上的“要”提升到实然状态的“是”,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依宪治国问题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提出“于法有据”与“法律底线”等理念
    在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于法有据”中的“法”,最重要的就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帅的“宪法”。没有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对各项改革的指引作用,改革就会失去基本的合法性,改革也因此会失去目标明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不是要抛弃宪法盲目改革,而是要依托宪法有序改革。改革是不断实施和完善宪法,而不是架空和超越宪法。
      四、“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
    为了进一步突出法治中国建设的系统性,习近平总书记在“12·4”讲话中首次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系统法治思想,这一思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得到体现。《决定》阐明: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治国”、“执政”和“行政”都属于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治理”的范畴,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就意味着要依法构建“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表明在“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过程中,还要关注“国家”、“政府”及“社会”相互之间的作用和影响。
      五、以严格执法为重点全面推进法律实施
    习近平同志要求,“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全面实施,实现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
    习近平同志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六、更加重视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方面,要注重个案的公平正义。从提高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案质量做起,通过成千上万个个案的公正处理,积攒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整体信赖。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一个具体案件的不公正处理就是对公平正义的一次具体伤害。另一方面,要注重公平正义的可感受性,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加大程序法律的执行力度,使司法公正以人民群众感受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要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
      七、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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