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联考社会热点:严惩造谣者更需及时辟谣
【背景材料】3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通报了3月14日春熙路恐慌事件相关情况,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李某某、谢某某和陈某某依法进行了处理。警方表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对出现的各类危害信息要判明情况,安全有序规避,不要惊慌失措(3月16日四川新闻网)。
【京佳解析】
京佳程老师认为大家都深知谣言的危害,但作为普通老百姓如何辨别谣言确实是件不容易的事。因此这一通报一经公开发布,迅速引起两方面的强烈回应。很多人对此表示理解,认为对于不负责任的造谣、传谣者就应该严肃查处,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也有一些人则表示不理解,认为在信息尚不明确的情形下,要求民众不信谣、不传谣,并不容易。
任何不负责任地编造、传播谣言究竟有多大危害?京佳程老师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骤然爆发的谣言,会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产生爆炸性后果,并使得恐慌弥漫、人群盲动,从而导致民众利益受损、社会失序。特别是经由快捷的网络社交媒体传播,这种破坏力会被迅速放大。
第二,只讲述“有什么事情发生”的造谣、传谣,只能加剧社会公众的焦虑、烦躁和不安,一旦演变为街头行动,必然引发公共生活的极大混乱。
因此,京佳程老师认为若想真正杜绝谣言,必须从源头做起。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对于那些习惯性编造、传播谣言的人员,要坚决惩处,绝不容情,不能任其产生某种程度的“信息共振”,必须以严厉的惩处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另一方面,还要以更及时、更准确、更完整的信息发布,与造谣、传谣者争夺话语权。但凡遇到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关方面应该主动发声,发出真实的声音,而不是装聋作哑、傲慢僵硬、不以为然。现实的情形是,你不说,并不意味着别人不会说;你不说真实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别人不会说虚假的信息。如果真相缺席,那么只能听任谣言横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