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用法治思维化解信访难题
【背景链接】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针对信访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要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该意见在强调要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同时,提出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此意见一出,无论对于信访者或者被访的官员和政府来说无疑眼前一亮。那么真正解决信访的道理该怎么走呢?
【京佳解析】
近年来,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出现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特别是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问题引发的信访尤为突出。各地政府也搞的焦头烂额,在治理信访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但是效果不尽如意。在解决纠纷中,法律本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有力的武器,然而当前,越来越多的群众当权利遭遇侵害时,却习惯于选择去党委、政府上访。“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成为一些上访者的公开“秘笈”,“机关级别越高,领导职位越高,问题越容易解决”成了多数上访群众的普遍“共识”。这样的结果是司法的公信力愈来愈弱。更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该意见的提出具有积极的意义:强调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为化解信访难题指明了方向。无论是上访群众还是接访干部,在遇到信访难题问题时,应首先抱有法治思维,争取将问题纳入法制程序,用大家公认的标准和公理来评判是非,从而实现稳定。要坚决摈弃那些脱离了法制轨道的“维稳”,杜绝那些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事而异、不符合法治的思维。
当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求的是司法公正的保驾护航。这就需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同时,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信访难题也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把法治作为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改变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讲话、文件、指示、批示发号施令的积习。转变政府执政观念是实现法治管理的重中之重。否则,意见只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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