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4-11 15:38:38

2016年申论作答技巧:归纳概括问题的同类性质提取法

  申论试题材料种类有理论型材料、分析型材料、事例型材料、数据统计型材料等多种,往往不同种类之间存在交叉和侧重,且事例型材料的数量有增多的趋势。但一些考生在作答时有的直接将事例作为答案写入,有的未对同类信息进行合并,这与申论的作答是针对一类主体、事件或问题的特点相矛盾。因此,本文重点讲解从材料的个别中提炼出一般性的信息点的同类性质提取法,以帮助考生更好地作答。
    同类性质提取法,是将个别主体或事项所反映的同一性质的要素信息相合并的信息提取法。
    例:某报发起问卷调查,86位市民参与调查,其中超六成受访者认为,使用多个打车软件会影响交通安全。有网友吐槽说,几次打车,都见到出租车司机频繁刷软件,有一次师傅居然一边开车一边给我讲解怎么使用软件,吓得我的心都一直悬着。
    某市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开车时拨打或接听电话、发微信等行为都是妨害行车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否则将被罚款记分。有其他违反交通法规、妨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也将被处以罚款并记分。
    京佳解析:针对“打车软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这一问题要素来分析本例材料。
    第一段,通过调查“86位市民”指出,“超六成受访者(个别中的多数)使用多个打车软件会影响交通安全”;举一网友(个别)的吐槽强调了“频繁使用软件刷单影响交通安全”。“86位参与调查市民中的超六成受访者”及“一网友”这些个别主体所表达的问题能反映出同一性质的一般情况。由此提取出的信息点为“司机行车中频繁使用软件刷单影响交通安全”。
    第二段,某市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个别)所提出的问题与《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说明的问题具有同一性质,由此可以推出一般。即提取的信息点为“行车中使用手机及应用软件是违法行为,会妨害行车安全。”
    申论材料一般有几则,多则十几则,不可能通过少量的材料涵盖所有与要素相关的信息,同一信息点也不可能只在某一段材料当中,因此将个别的信息转化为一般的信息对于作答归纳概括题尤为重要。希望考生能充分理解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概括方法的同类性质提取法,并加以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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