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4-11 15:22:17

2016年上半年联考公务员面试一题多解(一)

  综合分析题:请你谈一谈对深圳禁电动自行车的看法。
  (1)京佳方老师:
    考生思考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各位考官,对于这样一件事,我是这样想的。电动车,这一小巧的代步工具在交通拥堵的大城市,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尤其是当碰上早、晚高峰的时候,电动车的优势尤为突出,而我自己平时上班,也是会选择骑电动车。不可否认,电动车确实能带来很多的方便。就我自己的感受而言,骑电动车出行,能够让我把握住时间,从家到单位,不管路上有多堵,一般只需要28分钟。这样我早上就可以多休息一会,也不用担心迟到。上班时精神也更加饱满,也能更好的投入到一整天的工作。还有,给大家送快递的快递小哥,给大家送外卖的外卖小哥,都是骑着电动车,在城市里穿梭。但是也会有一些问题出现。抛开下雨天出行的不便与潜在的危险不说,最令我担心的其实是,很多电动车车主并不那么遵守交通规章。抢红灯、走机动车道,这样的现象经常出现。我们听到的因为电动车抢红灯、走机动车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在这里我就不具体举例子了。当事故发生后,人们或多唏嘘、惋惜,或许会稍微引起一部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车车主的注意,但是过不了多久之后,他们还是会“勇往直前”。这些现象的产生可能是由于政府在电动车的监管上面的漏洞,但是监管起来也确实不易。同时电动车车主也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另外,电动车的充电也是一个大难题,可能是由于公用充电设备的欠缺,也可能是由于在充电桩上充电太贵,有很多车主选择飞线充电。而由于飞线充电引起的火灾也不在少数。特别是在城中村,那里人口密度大,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又小,如过发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更大。所以,我相信,深圳市政府出台的这一项禁令,是从维护群众安全的角度出发的,政府的良苦用心我们是应该为其点赞的,因为现在电动车引发的事故急剧上升、死伤率较高,而且逆行、超速、无牌照等乱象受到的约束也有欠缺。
    但是,我觉得,如果全面禁止电动车是会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的。首先,那些以前骑电动车上下班的人的出行问题怎么解决?没有了电动车,我可能只有挤公交,只能挤地铁,或者是开车上班。那这就需要早早的起床,早早的出门,尽可能的错过早高峰。出门出的早,一来可能会造成睡眠不足,影响精神,降低工作效率。还有可能连早饭都吃不上,如果把早餐带上公交或地铁,恐怕又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一个人,吃不好,睡不好,他的幸福感肯定会降低,可能不会像以前一样,那么够积极地对待自己的工作,这样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单位都是不利的。更有甚者甚至会责怪政府,怀疑政府的办事能力,影响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这是不利于以后其他政策的推行的。另外,原本由电动车完成的运输量现在改由公交、私家车完成,势必会增加交通压力,使道路更拥堵。其次,那些依靠电动车来来送货的行业怎么办?比如快递小哥,比如外卖小哥。单就快递这一块来说,虽然按当前的电动车国标,许多快递用的电动三轮车不合标准,但能穿街走巷的电动三轮车,恰恰是当前国内城村配送体系下最理想的末端交通方式。全面的禁止,其链式反应势必会延伸至整个物流体系,乃至影响民众生活。禁令的出台,更多的是影响了我们这些末端使用者。
    所以,我认为,深圳市政府对于电动车的态度,不能一味的“堵”,而应该试着去“疏”,应提升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方式,既不伤害车辆拥有者的道路使用权,又能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
    比如可以尽量的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开,并且在路口要设立明显的指示牌,安装摄像头,尽量避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正面交锋,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事故也可以有监控资料查找。还可以利用当地政府的号召力,通过当地的主流媒体,地铁、公交、网络等等手段,大力的宣传文明出行,积极的倡导遵守交通规则,强调社会责任感,依靠群众的自制力,缓解这些不良现象。还可以,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可以通过对电动车进行实名登记,来规范大家的行为。一是可以号召车主们到指点的地点去登记,二也可以主动出击,可以到超市门口、公园门口等人员多的地方采取现场喷码的办法,登记车主身份后车辆信息。
    考生回答完毕!
  京佳孔老师:
  考生思考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其实,有关禁电动车这件事,郑州也曾经尝试过,但是最后却不了了之了。那深圳现在禁电动自行车的这个做法出发点应该和当时的郑州是一样的,因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已经庞大到难以想象,这也的确给各地的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一般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跑的特别快,有的甚至比汽车还快,遇见红绿灯的时候遵守红绿灯秩序的并不多,也喜欢乱跑,在快车道超车更是常有的事情,所以,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引发了各种交通事故,造成了交通的混乱。不仅如此,虽然电动车使用的是二次资源,但是它并不环保,尤其是废旧电池造成的环境污染很大,同时,由电动车造成的拥堵更是有违政府环保的初衷。
    如果说到污染,或许会有人质疑,那汽车带来的环境污染更加严重,为什么不禁汽车,我个人觉得这可能是出于对于地方经济的保护,汽车产业是对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拉动作用的,汽车不仅是大额消费,而且还是持续性的,包括加油、保养、过路费等等,一个城市汽车的保有量和电动车的保有量对于一个城市来讲,概念绝对不一样,抛却经济,还有城市形象这一点需要考虑。
    纵使有这么多理由禁电动自行车,我还是觉得这个做法是有些欠妥当的,就像郑州没有能彻底执行下来一样,因为这样的做法肯定侵犯到了一部分人的权益,即使禁电动车的这个决定是科学的,但是还是欠缺民主,因为,一项决定如果不能通过多数人的同意,肯定会带来一些后续问题,这不仅仅是影响到一部分市民的出行,更重要的是这个做法对一些快递行业也产生了冲击,因为电动自行车是快递行业的主要交通工具,这些也是有据可循的,因为当时深圳的快递行业由每天的八万多件快递骤降到每天的一万件,这也对我们的新兴产业也产生了重大的冲击。
    所以,总的来讲,想要改变现状,并不是简单地禁电动自行车可以解决的,从长远角度来讲,我觉得找到问题的源头并解决它可能是稍微好一点的,从电动车的时速上讲,若只从驾驶者的自觉性下手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政府可以指定相应的电动车时速和质量标准;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可以通过上牌照的方式来强化管理,增加媒体的曝光度,加大惩戒力度,让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者有交通秩序的观念,这样可能会使民众更加容易接受一些,并且,相对于禁电动自行车这个政策来讲,这样的方法可能会稍微降低一些执行的难度。
    考生回答完毕!

gwyfour 发表于 2017-4-11 16:12:14


  (3)京佳马老师:
  考生思考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深圳禁电动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各类超标电动车在马路上“横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仅2015年深圳因电动车死亡的人数就高达56人,而且早晚出行高峰期,大量电动车造成道路交通压力,充电问题又引发多起电火灾事件,所以电动车成为城市治理的难题;另一方面,由于电动车便利、环保,受到很多消费者的认可,成为不少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而且在高峰期,电动车也能起到分流部分乘客的作用。所以,关于电动车的问题,我觉得我们不能一味的堵,更需要疏。第一,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提高电动车车主的素质,提到他们遵章守纪的意识;第二,要制定电动车行业新标准,政府应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的资格认证和许可证管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超标电动车。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措施我觉得是我们必须正视当前我国公共交通的短板,适当的多修建城市道路,增加城市道路的容纳面积,减少因道路管理所引发的各类问题。
    除此之外,我还想着重从以下方面谈谈我对禁电动车的看法。首先城市道路的建设来自于纳税人的税收,如果一个工薪阶层每月纳税,税收用来修路,但最后却因为买不起汽车,而被限定只能步行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我觉得这是可悲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主选择交通方式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却被无情的剥夺了。其次,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一个负面影响是道路压力,多数城市的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道挤压的越来越窄,如果再迫使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背负“污染”的罪名为机动车让路,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最后,如果电动车被禁,一些对电动车依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如快递、餐饮等因此而受到影响,引发大面积失业、群众对政府的不满,这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也是与政府的执政理念相违背的。所以我觉得政府在制定任何一项政策时以及将政策落地执行前都需要慎重。
    各位考官,以上仅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考生答题完毕。
  (4)京佳张老师:考生思考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今年三月份,深圳市出台了标准极为严格的禁摩限电政策,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说实话,关于政策本身出台的动机和目的来讲,我认为是好的,毕竟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大规模增长,一系列关于电动车的问题也伴随而来,比如有些人骑着电动车乱闯红绿灯,不走行人道走快速道,随意变道、抢道,有的甚至不顾生命危险在高架上行驶,这些都给我们的交通管理和人身安全保障方面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再加上这些违法成本低,处置起来非常不便,因此确实有必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管制和治理。
    但是,我觉得,仅仅简单粗暴的将电动车一禁了之,不考虑民众的实际需求以及电动车行业快速发展的现状实,实有懒政怠政之嫌。
    首先,深圳交警方面表示:“由于深圳一般道路没有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日常多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违法率较高,逆行、冲红灯等行为时有可见。”这个理由实际上很难说服人。路是人走出来的,没有道路可以进行市政统一道路规划,有些市民交通意识淡漠,违法率高,我们可以通过法制宣传,定期不定期检查,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通过媒体宣传乱闯乱行的严重后果等途径来提醒市民,一定会大大降低这种情况的出现。
    其次,深圳交警表示:“电动(机动车)三轮车的生产,没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目前的上路行驶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无法取得牌照,不得上路行驶。”这个依据的标准是2009年,国家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依据这个标准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但一片嘘声之下,这一标准暂缓实施。在接下来的7年中,也并没有更实际的标准问世。这样来看,责任并不在电动车的保有者。
    第三,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快递业和外卖的发展持续上升,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带动了餐饮的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而这些外卖和快递等的运送对电动自行车的依赖是非常大的,如果简单的一禁了之,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来源又如何保障?
    所以我认为,电动车乱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从表面上看,交通事故中它所占的比例较高,在交通运行的管理中也带来的极大不便,但是根本原因我认为在于我国市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与相对落后的交通体系之间的矛盾。电动自行车确实给人们的上下班和日常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而且也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出行理念,同时这个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巨大潜力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因此,我认为解决电动车乱象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毕竟,这关系到了“最后一公里”的民生需要想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必然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这不仅是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同时也考验着当地政府的行政职业能力。
    考生答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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