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4-11 15:21:16

名师预测:政府工作作风面试题及解析(三)

一、日前,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参考答案】
    此项政策的出台大快人心,去年,多个部门下发通知,禁止商家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起到了不错的效果。此次,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再次下发通知,则将管束的对象指向了党政机关,值得肯定。
    那些印着某某党政机关、国企名称的“特供酒”等等产品,伤害了党政机关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显然,那些掌握权力者享受着“特供”的种种好处,怎么还会和民众同呼吸、共命运?“特供”的背后就是特权,禁用“特供”、“专供”标识,也就是向特权说“不”。
    现在,各种“特供”乱象纷呈。媒体曝光的不只是有茅台、五粮液等“特供”酒,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企业也打起了“特供”牌。从四川监狱系统特供五粮液,到河南检察院特供酒,种类繁多。特供的物品从烟酒到菜蔬,琳琅满目,商家还借此炒作,杜撰出很多冒牌的“特供”产品。这种乱象所呈现出的,是从商家到某些机关,对权力的崇拜,以及拥有权力的优越感。
    要消除特权滋生的土壤,并不容易。对此,有关方面应该有所警觉,禁用“特供”标识之后,还要谨防特权的使用更加低调而隐蔽。同时,禁用“特供”,向特权说“不”,需要与转变作风联系起来。十八之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改进工作作风、会风、文风。改进作风不只是厉行节俭、反对奢侈浪费,反对“特权”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领导人出行不封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备和公务接待标准等,目的也很明确,就是反对特权。一些党政机关使用“特供”、“专供”标识物品,正是一种不良的作风,而且影响极坏,和公款吃喝一样令公众反感。所以,各地各部门也有必要跟进,从取消“特供”开始,向各种“特权”说“不”。
    另外,“特权”意识的存在,本质上是因为权力失范、职能错位。在一些官员的眼中,权力不是为民众服务,而是为领导服务,为本部门服务。掌握权力者应该谦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不应谋求特殊利益,或以“特供”自利,以“特权”示人。消除“特权”滋生的土壤,就是要规范权力的运行,需要权力的运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法律和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禁用“特供”,反对“特权”,当然还需要依法进行监督、问责,鼓励民众监督、曝光。希望,通过标本兼治,权力运行更加清廉、高效。
    二、2013年清明节,新华社记者在宁夏银川松鹤陵园停车场拍到前挡风玻璃带有“党政机关车辆”字样的公车;在其他一些地方,公车私用者甚至用光盘、卡片遮挡号牌。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清明时节,各地纷纷发出禁止公车祭扫的通知,江苏等地还有人因在扫墓时公车私用而被处分。然而,新华社记者在多地蹲点调查发现,虽明令禁止,但不少地方依然有人开着公车上坟,以更隐蔽的手段躲避监督。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出台已有三个多月,公车祭扫依然“顶风作案”,不仅挑战社会大众对公车私用的容忍底线,更是对相关部门查处公车私用违规力度的考验。
    公车私用于祭扫,禁而不绝甚至“推陈出新”,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公职人员心存侥幸,认为公众和媒体清明忙于踏青游玩,无暇将监督的视线瞄准自己;二是相对私家车而言,公车享有更多特权,比如部分停车场对党政机关车辆免收停车费,可占的“便宜”不少;三是个别地区对公车私用行为惩处力度不足。南京水务集团近日对媒体曝光的本单位公车祭扫人员作出处理决定:“责令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批评、撤销小车班班长、扣除当月绩效奖金、补交用车费用100元。”这显然未能对公车私用者形成足够的惩戒。
    法律和规章要发挥威力,少不得执行的刚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管牢“脱缰”的公车,就得通过强有力的制度约束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首先,对公车配备进行源头规范,对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包括GPS定位、统一挂“公车牌照”,让私用的公车无处藏匿。同时,对查实的公车私用行为摒弃不痛不痒的处理方式,毫不留情地从政绩考核等方面对公车私用者进行联动规制。此外,通过责令公开向社会道歉等方式,迫使公车私用者自责、自谴,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培植道德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清明局面。
    三、近来,一些长期不上班却依然领工资、享福利的“吃空饷”现象引起了社会舆论热议,而某县一在编干部长期脱岗让其妻子顶替他上班的事更人引起民众声讨。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我觉得妻子代替丈夫担任镇干部肯定是违反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该干部长期缺岗应被辞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职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以辞退。
    这件事情也集中暴露的某些地方的管理弊端:
    其一,乡镇干部管理混乱。一个政府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形同“失踪”,按照现行党纪政纪规定,早该对其辞退。而镇政府居然开会决定由其妻子代为顶岗上班。一个干部的编制和权力待遇成了一个家庭的私有财产。
    其二,财政资金支出混乱。近年地方政府、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现象屡见不鲜、屡刹不止,吃空饷已成财政资金流失的黑洞。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四川、重庆、湖南等7个省市去年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7万多。按照每人年均消耗5000元至2万元计算,年财政支出在3.5亿元至14亿元之间。从该干部妻子长达四年半的“代夫做官”“代夫领饷”可见,某些地方在财政资金支出方面的自由度过大。
    其三,一些地方官风政风作风不正。据媒体报道,“代夫做官”的徐某居然赢得当地干部好评,认为她“比丈夫强多了”,而她丈夫本人却嗜赌成性欠下巨债,外出逃债杳无音信,且不说政治修养、职业伦理和纪律自觉,连起码的人伦道德、家庭责任感也没有。然而就是这样的干部,却能长期在镇政府机关混下去。当地的官风政风及干部作风之乱,由此可见一斑。
    时下各地类似的吃空饷现象泛滥,如想大力整治,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要完善相关制度。“吃空饷”不是个别现象,这说明我们的制度存在缺陷,管理存在“盲区”,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这种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要加大查处和问责的力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监管部门,必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整顿干部的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该立案的立案,该处分的处分,该问责的问责,既要追回“空饷”,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以儆效尤。
    三要政务公开、建立阳光政府。目前组织人事工作存在“神秘化”,透明度不高,社会舆论缺乏有效监督,也是“吃空饷”问题的诱因。只有推行政务公开,编制、工资、人员在岗情况“三公开”,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提高整治执行力,“吃空饷”才没有生存的土壤。
    四、500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按规定必须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却被江苏柘汪镇政府私自截留,改为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并解释说怕一次性付清村民会坐吃山空。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我觉得这件是暴露出基层权力的强悍与私心。
    与以往一些侵犯农民权益的事件不同,此次截留镇政府百般辩解的态度耐人思量。从合法性上我们不难判断截留补偿款的违法性,但镇政府却认为这么做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让他们“坐吃山空”。
    这样的辩解延续了一些政府部门“替百姓做主”的习惯思维。暂且不论依法行政原则并不容忍“好心办错事”的特例,即便理由如何正当也不能成为政府违法行政的借口;仅就目的正当性而言,村民拿到补偿款会“坐吃山空”本身就是一个无法求解的片面判断,凸显出政府对村民的不信任心理和管教的思维模式,其潜在的暗语就是:村民们不会经营自己的财产,所以需要政府替其理财。照这般“保姆式”的行政思维,只怕每当政府需要的时候,就会有更多的公民权利被“托管”起来,然后安上种种漂亮的借口。
    其实,与违法行为本身对社会公正的损害相比,政府官员对待违法行为的态度更容易混淆法治常识和公正底线。孟德斯鸠曾说,没有比“装出公正的姿态时所做的事情更加残酷的暴政了”,这句话对违法行政后动辄拿百姓利益说事的官员,应当是一种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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