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第三题:提高国民文明素质真题
【资料1】2004年,时任北京市市长的王歧山曾在一个论坛上说:“最困扰的问题,最为难的,就是北京奥运会时,我们参差不齐的市民素质。”他感叹说,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最难的就是实现“人文奥运”的理念。然而,就在奥运会举办前夕,英泰晤士报一位记者“闯荡”了一番北京街头,他的感受是,大部分人都令人愉快,我们到过的地方没有看到醉汉和举止粗俗的人,也几乎没有看到有人随地吐痰。
北京变了,随着奥运会的举办,北京变得更文明了。街头越来越多的公交车站前排起了候车的队伍,更多候车的人自觉地将烟头、垃圾丢进垃圾箱,而不再随手乱扔;陌生人之间的微笑多了,“您好”、“谢谢”成了口头语;在公众场所人们举止得体、衣帽整洁;晨练的大爷大妈们也习惯性地带上塑料袋,随手拣路边的垃圾……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研究中心发布的“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及市民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观测数据显示,北京市民文明素质整体水平近年来连年提升,中心执行主任称,这是北京奥运会留给我们最大的礼物之一。【本则资料借由王歧山的话,引出国民素质问题,并指出通过举办奥运会,北京市民文明素质整体得到了提升。】
【资料2】
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05年我国公民出国(境)人数达3100万人次。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我们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
我国公民在国内外旅游活动出行中,有的人行为不文明,有碍观瞻,有悖公德,有的甚至有损国格——一些国家的旅游景点和酒店甚至出现了只针对中国人的中文告示牌,提醒“请勿喧哗!”、“请勿随地吐痰!”【本则资料主要指出了我国公民在境外旅游的不文明行为。】
【资料3】
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我国需要制订一部专门的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法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需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的融合,应当成为我国公民文明素质发展的主流和方向,爱国主义、法治、理想、道德、诚信、科学、人道主义精神、艰苦奋斗思想等应当成为教育的主要内容,需要采取一系列公民文明素质教育促进措施。【本则资料主要强调了法律对于公民文明素质发展的作用。】
【资料4】
针对有些人文明素质不高的问题,有网友说:“我生活在深圳,从不随地吐痰,从不随处丢垃圾。而且,我周围的朋友都很文明。我想这不单纯是个人素质的问题,它与深圳的卫生设施比较健全有关系。尤其在娱乐场所、公园等公共场所,厕所、痰盂和垃圾桶等设施都很健全,使用十分方便。”【本则资料指出了卫生设施是否健全与国人文明素质的联系。】
【资料5】
2006年8月8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提出以下行动计划:一是征集制定旅游行为规范;二是加强旅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三是广泛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实践活动;四是建立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长效机制;五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2006年9月22日,国家旅游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公众反映比较普遍的国外旅游不文明行为。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包括:(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2)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污染公共空间,危害他人健康;(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购物、参观时插队加塞,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4)在车船、飞机、餐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呼朋唤友、猜拳行令、扎堆吵闹;(5)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不尊重当地居民风俗;(6)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翘“二郎腿”,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7)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遇到纠纷或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8)在不打折扣的店铺讨价还价,强行拉外国人拍照、合影;(9)涉足色情场所、参加赌博活动;(10)不消费却长时间占据消费区域,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离开宾馆饭店时带走非赠品,享受服务后不付小费。【本则材料首先指出国家通过制定《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强调通过行动计划促进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随后,借由国家旅游局的数据,交代了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
【资料6】
新加坡没有专门制定针对游客文明素质的行为准则,政府长期开展全民思想教育活动,宣传教导人民处事待人要讲究礼貌,针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举止,新加坡曾开展过长期的教育宣传活动。与此同时,新加坡将精神文明的许多内容都纳入了法治的轨道,针对日常生活中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法,施以重罚,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在地铁里抽烟等不良行为要被重罚1000新元(1美元约合1.5新元),在地铁里吃东西罚款500新元,新加坡禁止在饭食场所(如大排档、咖啡店等)吸烟,如有违规,不仅吸烟人受罚,店老板也连带受罚。1993年,18岁的美国某青年在新加坡搞恶作剧,向汽车喷漆,破坏公物,被法庭判鞭刑6下。尽管美国舆论强烈发对,新加坡不为所动,后因美国总统克林顿求情,鞭刑减至4下。这个事例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得外国人在新加坡旅游时热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本则材料详细介绍了新加坡对于提高国民文明素质的做法,新加坡政府主要从长期开展全民思想教育活动,宣传教导人民和将精神文明的许多内容都纳入了法治的轨道,针对日常生活中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法,施以重罚这两个方面方面采取的对策。】
【资料7】
韩国现行《护照法》规定,如果国民在海外犯法并遭驱逐,将限制其在1—3年内出国。去年4月,韩外交部出台政策,对有损韩国形象的“丑陋的韩国人”进行管制。韩政府决定扩大《护照法》的适用范围,只要收到有关韩国国民丑态和不法行为的通报,即使该国民未遭对方国家驱逐,也会限制其出国。外交部还同一些民间团体合作,开展“海外健康旅游活动”,利用城市中心和机场的大屏幕等进行宣传,内容主要是防止国民海外卖淫嫖娼、防止偷渡和贩卖毒品、脱离海外黑社会、不要虐待当地雇员、遵守旅游目的地国法律和秩序、尊重当地文化等礼仪教育。外交部还联合其他7部委组成“泛政府对策促进工作委员会”。其中教育部将在教科书中增加“国际礼仪”等内容;劳动部对海外韩国企业进行防治侵犯劳动者人权等方面的教育;警察厅将向韩国政府驻外机构增派警力,全力改善韩国的国际形象。
韩国政府出台上述综合政策后,媒体和民众基本上持欢迎态度。一些网民认为早就应该出台这样的政策,并呼吁韩国人“从我做起”。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担忧,认为外交部的做法限制了国民的基本权利,是对人权的侵犯。因为政府很难对“丑陋的韩国人”作出明确定义,也没有关于损害国家形象的客观标准。韩联社在时评中表示,政府采取的措施效果并不明显,要解决问题,需要扩充严重不足的领事人力,并提高服务质量。【本则材料主要以韩国为例,重点讲到了韩国依据现行法律规范和提高国民文明素质的做法,并指出韩国政府出台上述综合政策后,媒体和民众基本上持欢迎态度。但与此同时,也有人和媒体意见,认为政府采取的措施效果并不明显,要解决问题,需要扩充严重不足的领事人力,并提高服务质量。】
【资料8】
在美国,一场声势浩大的活动也正在酝酿之中,其宗旨就是改变外国人心目中“丑陋美国人”的形象,改善赴国外出差或是旅游的美国人的行为举止。一些大公司准备到国外出差的普通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收到一份美国亚洲文化学院UACA编写的《全球公民指南》(World Citizens Guide),里面提供了改善美国形象的16个小窍门,比如试着说点当地语言,不要对财富、权利、地位或者美国骄傲等夸夸其谈。这项活动将于下个月正式展开,一直延续到秋季,其中包括召开为期一天的研讨会。“大体上,我们在世界各国人眼中都是傲慢自大、自私自利而且夸夸其谈的人,”DDB World Inc. 的荣誉主席基思. 莱恩哈德(Keith Rein hard)说。外交行动商业集团组建于2004年,这个非盈利组织基于一系列调查采访,草拟有关美国人出访海外或在海外工作的行为建议表。去年,在Southern Methodist 大学广告系学生的帮助下,该组织编辑了只有护照大小的大学生行为指南,并向即将赴海外就读的大学生免费发放了20万册。现在,他们将注意力转向了商业旅行者。“企业肩负着维护美国形象的重任,”莱恩哈德说。外交行动商业组织由全国商旅人协会(National Business Travelers Association,简称NBTA)出资创办,这是一个企业差旅经理组成的团体。NBTA称,目前,在塑造美国人的形象方面,伊拉克战争等外交政策的影响力远远超过海外美国人的行为举止,美国驻华使馆一负责人表示,美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只不过提升国民素质的行为由民间组织来展开,政府只是配合。【本则材料从美国酝酿遗产声势浩大的活动作为切入,重点提到了美国为改变外国人心目中“丑陋美国人”的形象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而这些举措以民间组织来展开为主,政府只配合开展。】
【资料9】
近日有媒体报道,针对部分游客出境游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正准备修订《护照法》,对这部分人的出境进行限制。对此,某专家指出不太可能。其理由如下:首先,修改《护照法》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部法律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一部法律还没有施行多长时间,就针对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再度修改,其稳定性、权威性就会大受影响。其次,文明不文明这样的说法本身是一个不确切的概念。什么叫文明?什么叫不文明?很难通过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并加以规范限制。再次,人的行为受行为地法律的管束,在什么地方违法受什么地方法律的管束。各国的法律制度不一样,德国有德国的行为方式,美国有美国的行为方式,这不是某一个国家能管好的事情。最后,在讨论旅游文明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法律规范的是人的特定行为,而不是人的资格,也就是说,法律可以规定人们的哪些特定行为违法,而不能通过规定来剥夺某些特定人群的出境资格。所以,在我国法律管辖范围内,针对旅游中某些人的不文明行为,我们并非缺少法律规制手段,比如罚款。关键还在于执行。【本则资料主要探讨法律的规范和执行对于规范旅游中某些人的不文明行为的作用。】
【资料10】
曾做过11年导游,目前担任某旅行社出境游领队的某某对记者说,每次带团总有几个游客“行为不端”,对于公民在境外的不文明行为,导游是否可以进行制止?该领队表示,如果导游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有时会与游客发生冲突,有的游客甚至会向旅行社投诉。
某位旅行社经营者指出,旅行社作为一种营利性组织,没有惩罚不文明行为游客的权力,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对于中国公民出境游的不文明行为,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否会采取有效的措施呢?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很复杂的“工程”,它需要很多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另外采取惩罚措施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但不排除以后在《护照法》中增设相关惩罚性条款。【本则材料主要从导游、旅行社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指出规范中国公民出境游的不文明是行为很复杂的“工程”,并且指出惩罚措施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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