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4-5 17:36:56

公务员考试申论高分范文: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实现人民“住有所居”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人民“住有所居”
《居住小康指数》数据显示:40个城市中长沙住房比率达90.1,上海以67.9%的比率排名40个城市末位,其余调查城市的居民拥有住房比率均在70%至80%之间。事实上大部分人却买不起房,无数低收入者无法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体系的不完善不仅误导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不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更是加大了社会贫富差距,有违公平,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因此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才能实现人民“住有所居”。
居者不得其屋的原因来自多方面。首先是政府重视不够,职能缺位,不仅缺乏投资,还违背以人为本的宗旨,从而导致“被住房”现象的出现;其次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的住房制度得不到落实,符合条件的类似“贾女士”那样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不到住房,“夹心层”现象日益增多;最后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由于政府官员掌握分配大权使得“关系”变得尤为重要,滋生了寻租腐败现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政府转变职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由发展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最终建立服务型政府。一方面政府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减少居民买房的税收,控制商品房的价格上涨过快,降低居住成本,让大家各得其所,变“蜗居”为“安居”;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资金的投入,配套采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措施,同时鼓励社会公共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充足的房源可以让更多“李老”家庭“生活甜得就像喜糖”。(将材料中的内容合理化用到自己的作答当中,这种做法值得借鉴,既可以让行文与材料的联系更为紧密,又能够使表达更为灵动。)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制定并完善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禁止一切投机取巧的行为,比如开发商为获得更多经济利益违背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把经济适用房建得很大以降低成本,因此地方政策应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面积,防止一些开发商趁机钻法律的空子;(针对材料反映的问题提出具体有效地举措。)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制度,优先满足低收入者的居住,要求避免“夹心层”的出现,从而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减少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加强监督管理。首先应建立政府政务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开着宝马奔驰去买经济适用房的寻租腐败现象的出现;(这一条措施论述合理地运用到了《决定》中的第十条“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内容。)其次要加大惩罚力度,大力打击过于追求“卖地”生财、“招商”获利,对房地产哄抬房价地价、“圈地”、“炒地”和不当利益竞争等现象;最后要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纳入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中,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句话用来论证民生方面的主题几乎是万能的。)胡锦涛曾在十八大开幕式上发言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制定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让人民“住有所居”,建设本固邦宁的和谐家园。
中政申论在线批改中心老师简评:这篇文章的结构规整,表达规范,层次分明,具备一篇申论文章所应具备的基本特质。文章最值得借鉴的地方在于它能够合理运用材料和平时的积累,如《决定》进行论证说明,使得对策的阐述更具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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