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热点:租“女友”
【热点背景】
很多单身男生为了应对父母不断的催婚,决定“租女友”,同时,也有一些女孩愿意“出租”自己。此外,还有部分网站专做租女友或租男友生意。
【中公评论】
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节奏越来越快,社会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了大龄剩男剩女,但却并非剩者为王。恰恰相反,没有男/女友的处境,会让父母一催再催。为应对父母催婚、逼婚和世俗眼光,兴起了“租个女/男友回家过年”的热潮,伴随的争议也从未停息。租友回家过程中除了会产生财物纠纷、人身伤害、情感纠葛以及诈骗、色情交易、性侵害等民事、治安或刑事法律纠纷、风险,导致违法犯罪现象,需要当事人多加警戒防范外,租友回家过年本身也难以绕过法律障碍。
“法无禁止即可为”,有些人认为租友回家过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或禁止,只要不违反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就无需干涉。甚至说租友回家过年属于个体行为,牵涉不到公共利益,而公序良俗也是动态的,租友回家过年在以前可能有悖道德人伦,如今移风易俗渐成时尚,也不涉及公序良俗问题。
也有一些人觉得租友回家过年是一种新型的雇佣服务关系,属于法律上的无名合同,只要双方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网上“租人”平台只要是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属于合法经营。如果当事人双方产生争议,比如父母给予一方的红包、礼金归属这种财物纠纷,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依法处理。
但是租男/女友回家过年却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公序良俗是人们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传统礼仪、习俗、美德,可以说公序良俗是法律的重要补充和辅助力量。租友回家过年“出租方”假扮恋人角色,以女友、男友的特定身份与“承租方”父母、亲属相认、相处,无疑涉嫌欺骗、不孝等,有悖诚实信用和情理人伦,一旦骗局露馅或被揭穿,除了尴尬,即便是善意的谎言,也会对亲人情感和精神造成伤害。其次,将租友回家过年定位于雇佣服务关系,并不符合法律精神。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伦理上,人是最终目的而非手段,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不能作为买卖、租赁、雇佣等债权合同的标的物,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雇佣”协议当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固然时下年轻人的压力越来越大,不论是生活上还是情感上,年轻人都显得力不从心。但租友过年的做法却不能轻易尝试。面对压力,年轻人首先应当做好自我调整,及时减压,同时寻求正确的途径交到适合的女友,例如利用网络等手段,扩大自己的交际面,从而给自己更多交友的机会。其次,父母也应当与时俱进,体谅子女的难处,不再逼迫、催促年轻人结婚,让年轻人有个轻松的交友环境。最后,政府也应道做好引导工作,避免给年轻人贴上“剩男”“剩女”的标签,让年轻人不再或者尽可能少的承受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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