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国家机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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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的职权:法律权:(2)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组织法、诉讼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全国人大的职权:任免权:(1)选举权: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大的职权:任免权:(2)决定权:①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②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③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全国人大的职权:任免权:(3)罢免权:主席团、3个以上代表团、1/10以上的代表提出对上述选举和决定人员的罢免案
全国人大的职权:审批、决定权:(1)审批权:1.全国人大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与国务院进行对比)
全国人大的职权:审批、决定权:(2)决定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全国人大的职权:监督权:(1)规范监督: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全国人大的职权:监督权:(1)(2)工作监督: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的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委主席对其负责但不报告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法律权:(1)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法律权:(2)制定非基本法律、部分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律(但不得违背基本法律的基本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法律权:(3)法律解释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任免权:(1)决定权:①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除副总理、国务委员之外的国务院的其他组成人员②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任免权:(2)任免权: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组成人员 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其他组成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审批、决定权:(1)审批权①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②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审批、决定权:(2)决定权(重大事项)①有权决定特赦,②有权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③有权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④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⑤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⑥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⑦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审批、决定权:(3)规定权: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以及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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