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3-14 19:26:40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单位犯罪主体(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单位犯罪主体(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3.单位犯罪,目的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并且单位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如果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结果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就不是单位犯罪,而是单位内部成员个人的犯罪。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心!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研究总结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突破记忆瓶颈。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 证伪主义的普遍化
    · 道德发展阶段论的意义
    · 2016年我国发射的重要卫星
    · 信息经济学成为主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单位犯罪主体(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