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商法:债权人委员会的一般监督权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商法:债权人委员会的一般监督权”,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心!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研究总结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突破记忆瓶颈。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 公文之批复的写法
· 常识之“四大文明古国”
· 民法之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 马哲部分高频考题及解析
· 经济法之争议解决的途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