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编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编敕”,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以及特定的区域所颁发的诏令,为一时之权制,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但把众多的散敕,加以分类汇编,经皇帝批准颁行后,便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即所谓编敕。编敕是宋代最重要的经常的立法活动。自太祖制定《建隆新编敕》后,规定凡新登位皇帝或每次改年号都要编敕。不仅朝廷编敕,而且地方司、路、州、县也有编敕。重要的编敕有太宗时的《太平兴国编敕》、《大中祥符编敕》等。至宋仁宗时期,由于“律敕并行”,结果导致法令不一、相互矛盾的局面。神宗变法时宣布“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以敕”。因而,进一步提高了敕的地位。至南宋孝宗后,又把敕、令、格、式分门别类汇编,名为《淳熙条法事类》。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又颁《庆元条法事类》。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心!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研究总结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突破记忆瓶颈。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 公文之批复的写法
· 常识之“四大文明古国”
· 民法之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 马哲部分高频考题及解析
· 经济法之争议解决的途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