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3-14 19:25:51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用益物权的特征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法之用益物权的特征》,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用益物权是他物权
    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是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因而从其法律性质上讲,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
    (二)用益物权是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主要是土地。在这一点上它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都不同,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三)用益物权是以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
    用益物权之“用益”,就是对物的使用、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这就决定了用益物权必须以占有为前提。在这一点上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不同,担保物权是取得物的交换价值。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心!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研究总结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突破记忆瓶颈。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 公文之批复的写法
    · 常识之“四大文明古国”
    · 民法之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 马哲部分高频考题及解析
    · 经济法之争议解决的途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用益物权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