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3-14 19:25:42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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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从主体上看,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2.从客体上看,相邻关系的客体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
    3.从内容上看,相邻关系的一方相邻人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则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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