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3-14 19:25:27

公共基础知识:刑事诉讼法之地区管辖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事诉讼法之地区管辖》,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地区管辖的概念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二)地区管辖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共基础知识:刑事诉讼法之地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