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6-12-27 14:09:24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专利权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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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法之专利权受让人》,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后,如果获得了专利,那么受让人就是该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该专利权的新主体。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双方约定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归委托方,从其约定,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如果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没有协议,构成委托开发的,申请专利权以及取得的专利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技术。
继受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之后,受让人并不因此而成为发明人、设计人,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也不因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而丧失其特定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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