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理论法学(3)
第二节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一法律制定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就是通常据说的立法,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二)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包括:(1)合宪性和合法性原则;(2)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3)民主立法原则;(4)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是:(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公布。
回顾题:(单选)我国立法的关键性阶段为()。
A.法律议案的提出 B.研制法律草案
C.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高 D.法律草案的审议
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立法的程序。我国的立法程序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的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其中,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是立法程序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也是关键性阶段。
二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在被制定出来后,付诸实施之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律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
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法律实施与法的制定相对。法律本身反映了统治者或立法者通过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愿望与方法,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追求。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者目的、实现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正如有的学者提出的,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三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含义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
(1)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这是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所作的分类。①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上普遍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②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常理解释,一般是指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2)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这是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所作的分类。①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愿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②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愿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③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1)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从法律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着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
(3)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4)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意图来解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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