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6-10-26 13:41:02

2016贵州黔南州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加分及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相关规定,经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方式
主要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相关信息对比一致的,作为加分依据(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二、有关事宜
经过用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12180 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按招录程序规定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4月21日17:00时前向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
0854—8224308(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原标题: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加分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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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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