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省统计局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局定于2016年8月6日进行拟录用公务员的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共有8名考生进入体检,详见附件1《山西省统计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8月6日上午8:20,参加体检的考生到山西省统计局办公楼1005室集合。
三、体检地点
从省人社厅确定的省直机关指定医院中选择确定,体检医院在体检前实行保密。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58号)的通知执行。
五、考生体检纪律
(一)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二)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20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2张2寸近期红底相片,到山西省统计局办公楼(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32号统计大厦)1005室集合,迟到超过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六、体检结束后,按照体检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选,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351-4955591。
七、检前须知详见附件2
原标题:山西省统计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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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统计局人事处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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